临时车牌失效,保险公司拒赔
今年6月8日,张某购买了一台吉普车,销售公司给了他一张临时行驶车号牌,限五日内有效。当天,张某在我市一家保险公司为新车购买保险,保险合同中约定:“除非另有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临时移动证,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不巧的是,6月12日至6月16日,普兰店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由于网络故障停止办理一切车辆业务,导致张某无法办理正式车辆行驶号牌。
6月16日15时,张某驾驶吉普车与停靠在路边的一辆小轿车相撞。经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为此支付了两台车修理费共计5.2万余元。案发后,张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7月21日,保险公司以张某的临时牌照过期无效为由,拒绝理赔。张某表示无法接受,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依法判令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