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车牌失效,保险公司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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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24 19: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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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车牌失效,保险公司拒赔
今年6月8日,张某购买了一台吉普车,销售公司给了他一张临时行驶车号牌,限五日内有效。当天,张某在我市一家保险公司为新车购买保险,保险合同中约定:“除非另有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临时移动证,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不巧的是,6月12日至6月16日,普兰店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由于网络故障停止办理一切车辆业务,导致张某无法办理正式车辆行驶号牌。
6月16日15时,张某驾驶吉普车与停靠在路边的一辆小轿车相撞。经认定,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为此支付了两台车修理费共计5.2万余元。案发后,张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7月21日,保险公司以张某的临时牌照过期无效为由,拒绝理赔。张某表示无法接受,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依法判令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将财产尽量“金融化”
家庭财富应如何合理安排以应对未知风险的侵袭?市民可以尽可能将家庭资产金融化,从而减少自然灾害造成实物资产毁坏带来的损失。这是因为实物资产在地震中很难保存下来,例如房产,地震中坍塌损毁的可能性极大。但虚拟资产就不一样了。虚拟资产可以说就是金融资产,比如说,钱存在银行,尽管银行营业所可能会在地震中垮掉,但个人的钱还是能通过银行“通存通兑”的服务取回来,还有保险,假如投保人在地震中受伤,会有相关的保险公司来负责损失赔付。
因此,市民应该充分利用现代金融工具来化解不可抗风险所带...
查看全文>> 2013年2月25日
进一步规范未保交强险的赔款计算方式 保险行业协会文件:进一步规范未保交强险的赔款计算方式依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承保、理赔实务规程》及《交强险互碰赔偿处理规则》(中保协发[2008]54号)文件规定:当保险事故涉及多辆肇事机动车时,肇事机动车中应投保而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视同投保机动车参与计算保险赔款。该行业规定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强险条例》的立法宗旨。...
查看全文>> 各地都有作为独立第三方存在的评估机构,提供交 通事故双方责任定性等损失标准,其定价与保险公司的定价有时会有差别,保险公司一般都以自己的定损为准,如果投保人对此有疑义,定损人员会指定能够修好的 修理厂,这也是保险公司为避免汽车修理价格虚高或者骗赔而采取的措施。因车辆维修费由配件和人工费组成,不同的维修厂在人工费方面差别较大,保险公司定价 并不统一。有人曾两次出险,车辆损伤部位相同,不同的理赔人员定损时金额相差近50%。这种定价上的不准确性让消费者很是困惑,认为保险公司有时故意少赔 或者认为定价有很...
查看全文>> 电话车险和网络车险以其优惠和便捷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客户,然而新车在济南、青岛等地却不能享受这两种车险的85折优惠。当初为防范险企手续费暗战而设置的“统一承保条件、统一价格、统一手续费支付标准”的新车保险服务大厅,越来越遭受消费者的诟病。
新车禁止电话、网络投保
经济导报记者多次接到读者反映,济南地区新车必须到共保大厅(即新车保险服务大厅)去办理车险,而被限制接受电话车险和网络车险等比较优惠的投保方式。
济南市民赵先生上周新买的一辆19万余元的东风本田思威两驱5座乘用车,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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