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保监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交强险实施3个月以来,四川已有54万多辆车投保。截至9月底,全省保险业对机动车支付的赔款已达225万元,此外还有959万元赔款待支付。然而,交强险理赔中的“无责赔付”在困惑交强险车主的同时,也困扰着保险公司。
他撞了我竟要赔他400元?
今年10月底,魏先生驾车在三河场收费站停车交费时,被一长安车追尾。魏先生的车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追尾车”同样投保了交强险、商业险。经过交警处理,判定对方车负全部责任。
“如果按以前的办法,车经过定损后,对方赔钱给我,我把发票给他,其他的事故处理与我无关。”魏先生说,“对方还要求我签字,交警才能处理,对方才能拿到被扣的证件或者车辆。在这种事故处理中,我居主动地位。”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投保了交强险后,这起事故的处理完全不一样了:“我车定损完毕,对方付我修车费,我同时付400元给对方。”此后,魏先生跑两次新都交警队,因为如果对方不提供交警最后的处理结果和“追尾车”车主的个人及车辆资料,“我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400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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