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没有责任,我们不能赔偿您的损失,您应该去找对方保险公司索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在索赔过程中听到保险公司类似这样的答复,车主应该怎么办呢?有关专家表示,正确的做法是要求保险公司使用“代位求偿权”,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代位求偿”在所有财产保险条款中都适用,也是保险公司必须履行的义务。
“很少有车主知道自己有让保险公司“代位求偿“的权利。”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叶飞说,根据代位求偿原则,即使是无责车主,也可以先向保险公司索赔,而保险公司可以再向事故的另一方追讨赔偿。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专家李文中告诉记者,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保险法》第60条明确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第61条则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对方是否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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