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承保车险业务来者不拒的态度已成往事。近日,车主刘先生在向保险公司办理车险业务时,因在上一保单年度理赔达到5次,被保险公司拒保商业车险业务。这可怎么办?刘先生一时之间没了方向。
随着交强险、商业车险全线纳入上海市机动车联合信息平台管控,车险费率浮动因子的使用规则得到有效执行,上一保险年度发生4次以上理赔的车辆,已然沦为保险公司拒保的对象。
相比此前的各自为战,保险公司对高出险率车辆拒保行为,显得尤为统一。刘先生无奈地表示,原先只要更换一家保险公司,就能够避免保费上涨的问题,更谈不上被拒保。如今已经连续打了好几家保险公司的投保热线,但销售人员都以无法通过核保程序为由,拒绝商业车险的投保申请。
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副秘书长孙维康认为,拒保商业车险属于保险公司自身经营决策,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遇到被保险公司拒保的情况,车主可以采取与保险公司协商的方式,达成保险协议。一方面,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提高承保费率的手段,达到对高风险业务的管理;另一方面,车主可以承诺降低赔付标准,以符合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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