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惩酒驾的名义圈钱?
对于保监会的这项举措,普通人对此则意见纷纭、观点不一。不少人认为,保监会的这种举措,对于真正治理酒驾的作用有限,而有变相敛财的嫌疑。
市民童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即使按照所谓浮动费率的最高额度,也只不过区区几百元。而这数百元钱对于目前能买得起车的人来说,能起到多大的警示作用,确实值得怀疑。再说,交强险是每年买一次,要想用每年一次而额度又不高的经济措施对驾驶员酒驾产生长效效用,无异于痴人说梦。不客气地说,要想真正严格管理酒驾,最有效的措施还是严查严管,而不是通过这种不痛不痒的让车主多交那么一点钱的措施。
市民魏自力也认为,酒后驾驶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利用这个方法来严惩是应该的,但在严惩醉驾者的时候,更希望钱的概念少一点,生命安全的概念多一些,坚决反对以严惩醉驾之名行圈钱之实。毕竟酒驾跟保险完全是两回事,酒驾当严厉处理驾车人,而不应该以增收交强险的方式来处罚车主,因为醉驾人不一定是车主,这样的规定难免会给人一种“找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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