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同一公司俩车相撞保险拒赔
同一公司投保的两辆机动车相撞后,安邦财险以不属于“第三者”为由拒绝赔偿,被投保公司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
今年4月2日凌晨2点多,一公司两辆解放牌自卸汽车相撞。事故还导致他人院墙被撞坏及司机邵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邵某无责任。
为此次事故,公司支付了车辆损失6万余元及院墙赔偿费2万元。但当该公司为此事向投保的安邦财险理赔时,保险公司却以涉案两辆车均属同一公司所有,不符合第三者责任保险赔付条件为由拒绝赔付。
于是,这家公司将安邦财险起诉到法院,他们认为第三者责任险所指的“第三者”应该以财产作为判断标准,而非以财产的所有权人为判断标准,并要求安邦财险支付保险赔偿金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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