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超时理赔 需支付违约金难实现
由于保险公司不作为的态度,经过一个多月仍未得到确切答复后,吕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是在法院,人保财险的工作人员才第一次定损,但是也只答应赔偿8万元,而且目前具体的定损清单还没看到。”
“对于一两千块的赔偿,保险公司一般都可以很快就赔付,但是对于几万元的损失额度,保险公司态度要冷淡得多。”北京车友维权网的郑国福告诉理财周报记者。
郑国福表示,很多保险公司面对大额损失赔偿时,采取不积极沟通态度,对于事故车主通常是能拖则拖,既不说不赔偿,也不给车主定损。
他告诉记者,“很多案子中,保险公司明明知道是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但一直延误沟通日期,车主三番五次上门甚至找不到相关工作人员。有的干脆无理由拖赔、拒赔。”
郑国福表示,法律规定保险公司超过规定时间理赔,要支付给事故车主相应的违约金,但在实际情况中却常常难以实现。
一方面保险公司通过拖赔能延缓现金支付,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另一方面,保险公司通过拖赔不断消磨车主的耐心,时间长了车主往往被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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