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退还机动车辆保险费
(一)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
险合同。”第三十八条还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根据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自2000年4月1日起执行的《机动车辆保险率规章》规定,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生效后,且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被保险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则保险人应按照下列方式计算日费率,收取保险合同生效日起至保险合同解除日止期间的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日费率”即指日保险费。具体计算公式如下:退还保险费=实收保险费
应收年保险费X已了责任天数保险天数
二实收保险费一已了责任天数X日保险费
根据保险合同已了责任期的不同,计算已了贵任日保险费有A, B两种不同方法。
1.保险合同有效期(特指保险合同已了责任期)不足或等于8个月时,日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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