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上责任险的一点思考
本案如果就事论事的话,其实没有多少点评价值。车上责任险是责任保险,责任保险之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既然自己对自己不可能有什么赔偿责任,被保险人自身的财产或人身损害,当然就不可能获得责任险的赔偿。但是,如果从诚信或车险的角度考察,本案就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考察一些投保方败诉的案件,发现其中都有相同的情节,即稀里糊涂中投保,恍然大悟后败诉。所谓稀里糊涂中投保,是指对于所购买的险种,投保人其实处于一知半解或者自以为是的状况。一旦出险,遭保险人拒赔、被法官驳回后,才如梦初醒:原来保险不是这样的。如买了重大疾病险的被保人,被诊断为癌症后,满以为能得到赔付,殊不知原位癌责任除外,而原位癌即早期癌症,大多数患者处于这一时期。被保人得了肝炎,又以为能获得保障,却不料百姓皆知的甲肝、乙肝,均不在责任范围,须同时出现肝脏急剧缩小、肝细胞严重损坏、肝功能急剧退化和肝性脑病的 “肝炎”,才能得到赔付,而这种肝炎的发病率极低。保险合同中有 “期满续保”的字样...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