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脱保,商业险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警示车主续保交强险的同时,也以案例分析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案例分析
2011年10月,何先生在某车行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并通过车行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年的交强险和两年的商业险,但交付保费后未收到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和交付的保险条款。2011年12月,何先生驾驶小轿车与张先生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刮擦,造成张先生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何先生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交警部门调解,何先生一次性赔偿张先生各项损失10万多元。事后,何先生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却被告知交强险已脱保,其损失未超过交强险限额,故保险公司拒绝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内予以理赔。
对于本案中何先生交强险脱保,保险公司应否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问题,存在两种处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交强险是国家法律强制规定的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保险,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本案交强险脱保,交强险赔偿限额之内的部分由何先生自行承担,保险公司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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