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开始在全国施行,费率累计上浮幅度最高可达60%。那么,这项制度在我省的施行情况又怎样?
记者昨天获悉,省保监局和省保险行业协会还在制订相应细则,不过我省的政策力度可能会更大,除了交强险以外,我省还将把酒驾与商业车险费率挂钩。
权威发布具体费率仍在制订中
2月11日,公安部、中国保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要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在公安部和保监会确定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幅度内,明确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
记者昨天从省保监局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具体费率还没有一个确切的说法,但交强险与酒驾违法行为的费率挂钩肯定会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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