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交强险,法院却判决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前不久,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江苏南通通州法院宣判时,投保人吴某傻了眼:原本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10万余元,被判决由吴某在30日内赔偿给受害人亲属。原因很简单,肇事车辆是套牌车。
超载八倍:肇事车辆承担全责
2009年9月,南通通州的吴某从他人处购得一辆车,用来载货。今年3月,吴某在行驶时发现道路前方出现一辆人力三轮车,吴某在未对路面情况仔细观察的情况下超车。由于未保持足够的横向距离,在遇有情况时未能采取确保安全的避让措施,吴某所驾车辆与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致人力三轮车上乘坐人季某倒地后被车辆右后轮碾轧,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吴某主动报警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交通肇事事实。经交警现场勘察及检验,吴某所驾车制动系统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要求,超载达八倍。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吴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今年6月,吴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南通通州法院判决吴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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