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垫付有何风险?
从对事故双方车主负责的角度来讲,保险公司理赔专家并不建议事故责任方先行垫付。曹华表示这里面有两大风险:首先是定损不准。“虽然定损员在现场已为双方车主定过损,但是最终定损金额要由定损员将数据传回保险公司的后援中心,由该部门进行审核,出具最终的定损金额。”
其次是增加理赔风险。不可避免出现一些车主在收到事故责任方先行垫付的理赔款之后,迟迟不将维修发票和相关证件交由责任方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情况。如果对于事故无责方迟迟不将相关材料给责任方,曹华建议责任方可与事故当地交警部门取得联系,由交警部门帮忙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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