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朝阳的于先生驾驶别克轿车与从辅路驶入的一辆汽车相撞,保险公司在赔偿时定损价格比维修报价低1400元。值守本报交通事故帮助热线的孙勇律师表示,保险公司定损价格比较低,车主要敢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月15日下午,家住朝阳的于先生驾驶别克轿车在某路段主路上驾车行驶时,被从辅路驶入的一辆汽车撞坏车门。由于该车是于先生去年买的新车,他便将车送到特约维修站维修。于先生说:“特约维修站的维修报价是3900元,而肇事方保险公司只同意赔偿2500元。”
孙勇律师说,在这种情况下于先生可与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协商,并到法定的鉴定机构对车损进行鉴定。如果双方就鉴定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于先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委托鉴定部门进行鉴定,随后法院则会根据鉴定结论做出判决。
据孙勇律师介绍,保险公司定损价格比汽车厂家特约维修站收费低的情况是普遍存在的,车主在遇到同类问题时要敢于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有一些保险公司往往考虑到自身利益,针对受害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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