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不买物价账
如果认为保险公司评估的价格太低,车主能不能找第三方来进行价格鉴证呢?“目前,我省已有第三方进行价格鉴定的机构。” 省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11月,省物价局、省公安厅联合颁发了《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级价格认证中心是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指定机构。
该负责人指出,保险公司单方核定的车损金额,实际上仅仅只是其公司内部的成本审核,并无法律效力。
当时,省保险行业协会曾对此提出质疑,认为价格认证中心有垄断车损鉴定市场之嫌。 多家财产险公司还认为,价格鉴定机构要收取评估费,评估的车损价格越高,其收取的服务费就越高,做出的价格评估有失公正。“认为保险公司没有定损权,这是说不过去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副教授姚壬元表示,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之所以产生纠纷,是因为保险公司滥用了自己的权利,没有给消费者发言的权利。
“如果保险公司不认同物价部门的鉴定报告,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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