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郭某、张某分别在丰台区开设有汽车修理厂。并且,他们的修理厂从保险公司处获得了汽车定损的资格。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受损的被保险车辆,在他们的修理厂里就可以依照损毁程度,定出赔偿金额度。
从2008年开始,郭某、张某等人就用自己的汽车相互碰撞,制造交通事故。据介绍,最多的时候,他们每天会用自己的车辆制造两三起事故。制造出事故后,他们就把车运到自己的修理厂定损。由于修理厂是他们几个人开设的,他们会定出较高的保险金赔偿额度。之后,他们就在自己的修理厂把车修好。通常,他们并不会使用原厂零件,而是使用廉价零件,以降低成本牟利。最多的时候,他们每天会用自己的车制造两三起事故。
客户车辆来维修
也成赚钱“道具”
一段时间后,两人不满足于用自己的车辆碰撞制造事故,而把目光转向把车送修的客户。西城经侦支队的办案人员给记者举例说,比如一辆车只是轻微刮蹭,送到修理厂定损、修理。等客户离开后,他们会加大损坏程度,这样做的话,就可以定出比较高的赔偿额度。
为了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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