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的 立法本意相悖 保险合同制定内容应当遵循保险原理 在保险原理中,保险近因原则是一种公平合理的保险归责机制,既可以防止保险人不当拒赔、逃避合同义务,也可以阻止被保险人的无理索赔,滥用合同权利。强调保险原理,就是因为免责事由与致损事故之间也应存在近因关系。首先,保险责任的确定应当遵循近因原则,即造成损失事故的第一原因或直接原因属于保险责任,保险公司理应赔偿。其次,保险人主张免责时,也必须证明免责条款中的内容与致损事故之间具有近因关系,否则保险人无由拒赔。 可以说,保险人制定不恰当的保险免责条款时已经违背了保险合同订立应当遵循的公平原则。任何正常人都不会拿自己的生命作赌注。比照保险人对于驾驶员双黄线调头、逆向行驶等严重违反《道交法》的行为造成的损失都可以给予赔偿的宽泛处理,却对造成损失事故的原因已确认属于保险责任,仅因出险时驾驶员因客观原因没有按期体检(体检多数情况也会合格),保险人就据此作为免责依据推卸赔偿责任,保险人制定免责条款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控制道德风险...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