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种类
1、车辆种类中“以下”二字,是指不含其本身的意思。例如:六座“以下”客车,是指不含六座的客车。
2、客车:客车的座位(包括驾驶员座位)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座位为准,不足标准座位的客车按同型号客车的标准座位计算。
3、货车:所有通用载货车辆、厢式货车、集装箱牵引车、电瓶运输车、简易农用车(又称农用车)、装有起重机械但以载重为主的起重运输车等,均按其载重量分档计费。客货两用车按客车或货车中相应的高档费率计费。
其中,简易农用车(又称农用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地方农机监理部门核发号牌号码的、主要是为方便种植、养殖两业生产的、载重吨位小于2吨的农业专用运输车辆。
4、挂车:适用于没有机动性能,需用机动车拖带的载重车、平板车、专用机械设备车、超长悬挂车等。
5、油罐车、气罐车、液罐车、冷藏车:适用于各类装载油料、气体、液体等专用罐车,或适用于装有冷冻或加温设备的厢式车辆。普通载重货车加装罐体都按此档计费。
6、起重...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