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赔款实名制,维修难获利。车险赔款实名制自11月1日起实施,车险赔款实名制的实施,车主必须本人自掏腰包垫付维修费用。原本是有利于车主的新规,这下却让车主们难以接受。
车险赔款实名制是除某些按法定规定必须转账至相关指定账户的赔款,车险理赔必须将赔款全部转至被保险人同名账户。因为一些不法维修厂经常故意向险企夸大损失或者干脆制造二次事故来骗赔,为了杜绝这种修理厂代车主索赔现象,车险赔款实名制实行了。车险赔款实名制的实施,虽然节约了险企的成本,但是维修厂却不再愿意事后结账,这样就只能车主本人自掏腰包垫付维修费用。
据统计,目前车险业务已经占据了财产保险行业7成以上的份额。按照规定,车辆出险后,车主应当在原地向险企报案并等待查勘,但为了节约成本,此前很多保险公司将索赔权下放到维修厂。虽然部分地区并没有强行规定维修厂不能代车主索赔,但规定对被保险人为单位的赔款和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的个人赔款,必须通过汇款或网上银行等转账支付方式支付到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这样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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