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赔款实名制 让车主们难以接受

 所属分类:  2013-3-18 19:45:39    加入收藏

 车险赔款实名制,维修难获利。车险赔款实名制自11月1日起实施,车险赔款实名制的实施,车主必须本人自掏腰包垫付维修费用。原本是有利于车主的新规,这下却让车主们难以接受。

  车险赔款实名制是除某些按法定规定必须转账至相关指定账户的赔款,车险理赔必须将赔款全部转至被保险人同名账户。因为一些不法维修厂经常故意向险企夸大损失或者干脆制造二次事故来骗赔,为了杜绝这种修理厂代车主索赔现象,车险赔款实名制实行了。车险赔款实名制的实施,虽然节约了险企的成本,但是维修厂却不再愿意事后结账,这样就只能车主本人自掏腰包垫付维修费用。

    据统计,目前车险业务已经占据了财产保险行业7成以上的份额。按照规定,车辆出险后,车主应当在原地向险企报案并等待查勘,但为了节约成本,此前很多保险公司将索赔权下放到维修厂。虽然部分地区并没有强行规定维修厂不能代车主索赔,但规定对被保险人为单位的赔款和金额在1000元(含)以上的个人赔款,必须通过汇款或网上银行等转账支付方式支付到与被保险人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这样一来,维修厂即使做了小动作,也无法获利。修理厂代客索赔可以是一项增值服务,据了解,此前通过维修厂索赔,由于赔偿金最终是交给这些中介机构的,所以他们往往会允许事后结算车辆维修费用。现在维修厂不再愿意事后结账,车主本人就需要自掏腰包垫付维修费用。

  车险实行实名制的实施原本是防范车险骗保行为,但是造成以上这样的结果,车主们纷纷对车险实行实名制表示不满。买车就得上保险,在当前车险政策和价格频繁变动的情况下,买车人不得不在保费上精打细算。车险实行实名制实施后,按照新规各项条款的规定,今后车辆出险后,需要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达成理赔协议后,再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将维修费支付给车主本人,这样要是车主在那天修车上花个上万元,垫付起来压力很大。车主们表示,希望相关部门在考虑保险公司的利益时,也能为广大车主多考虑一下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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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2011保险业创新与发展论坛暨保险行业财经风云榜颁奖典礼上,阳光保险集团旗下阳光产险和阳光人寿双双荣获“2011年度最受信赖保险公司”。 阳光保险集团成立之初便确立了其核心价值观,强调以“诚信”、“关爱”为企业安身立命的两个根本。要求公司上下坚持最大的诚信原则,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将诚实信用的道德规范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细节,以诚信承担社会责任。公司同时崇尚关爱文化,以人为本,形成以客户和员工为主线的关爱文化,将关爱贯穿于客户服务和员工成长过程。 正是这样秉持“诚信”、“关爱”的文...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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