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正式实施,机动车之间发生轻微互碰的交通事故时,各方车主可以直接到自己的保险公司办理索赔手续。车损2000元以内的小刮小擦,车主可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快速理赔,不必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
到各自保险公司索赔
“互碰自赔“,即对事故各方均有责任,各方车辆损失均在交强险有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内,不涉及人员伤亡和车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由各自保险公司直接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但须交警认定或当事人根据出险地关于快速处理的规定自行协商确定双方均有责任,以及当事人同意采用。
按照新规,今后车损2000元以内的小刮小擦,车主可到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快速理赔,不必再到对方的保险公司往返奔波。在具体赔付时,无论有责无责都不再需先行垫付,这也就避免了此前车主垫付后等待3个月甚至半年,理赔金才能到账的情况再发生。
据了解,“互碰自赔“的处理流程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一是两车或多车互碰,各方均投保交强险;二是涉及车辆损失(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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