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遇到突发事故的时候,有些司机会因为赶时间、恐惧等原因而采取私下赔偿。在车辆损失不明朗的情况下,这种举措多少还是有点轻率和不明智的,有时候私了的赔款往往会不足于支付车辆修理的费用。这种类似的案例有很多,事后车主会在修车余额的补赔上,在保险公司和对方肇事者之间来回碰壁。
今年3月,陈先生在路上驾车行驶的时候,意外地和一辆面包车发生碰撞和摩擦,导致车辆受损。经过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这起事故是由对方负全部责任。不过,陈先生因为工作上有急事要处理,再加上考虑到等待保险公司定损、勘察等一系列事宜太过烦琐,可能耽搁很多时间。于是,陈先生为了图方便就决定和对方达成私了协议,对方支付陈先生赔款1000元,陈先生自行修理,修理费用多少不再与对方有关联。但是,令陈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事后自己的车辆修理费用竟然高达2300元。他更没有想到的是,当他在就超出的1000元部分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表示拒绝赔付。保险公司认为,陈先生已经与对方达成了损失赔偿协议,获得了赔偿,因此保险公司不再对陈先生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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