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普及率逐年上升,车险尤显重要。而车险的起止日期是车主理赔直接关键数据,一旦出现差错,极可能造成保险公司不予理赔,车主白白投保的不期后果。
张女士于2005年9月20日买了一辆新车,并随车一起购买了保险,一年内,车子没发生任何事故。2006年车险到期后,张女士忘了续保的事,直到保险公司的代理人通知她续保时,她才想起来车险已过期。2006年10月10日张女士出差回来到保险公司办理了期限仍是一年的续保手续。
今年9月25日,张女士倒车时发生碰撞事故,马上向保险公司报了案。保险公司在处理赔偿时,以张女士的保单已经过期为由拒绝赔付。张女士记得自己去年10月10日投保的一年期车险怎么今年9月就已经过期了呢?查看保单时张女士才发现保单上的签单日是2006年9月25日,而不是10月10日!仔细询问得知,张女士去年购买车险时,保险公司的经办人为了使两份车险有连续性,就把签单日填成了2006年9月20日,当时张女士也没有仔细看就将保单收起来了。
张女士稀里糊涂没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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