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万元刚买的保时捷凯宴3200CC越野车,还没正式上牌就追尾大客车,结果遭到保险公司拒赔。上海某物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理赔款人民币164500元。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物资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原告物资公司称,2006年4月25日,公司花79万元购置了一辆保时捷凯宴3200CC越野车,5天后,他们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机动车辆综合保险合同,险种为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玻璃单独破碎险及不计免赔率,保险期限为一年。公司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11177.28元。
2006年6月2日,保时捷在加速变道中与一辆大客车追尾,经公安部门认定,保时捷一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原告物资公司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对事故车辆进行了定损,确认该车车损为164500元。但令物资公司万万没有想到的是,2006年12月,公司却收到了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书。
根据保险公司出具的拒赔理赔书,由于保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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