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70号文件精神和江西保监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赣保监发[2008]33号文件的要求),保证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工作顺利实施,根据江西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关于实施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管理制度的方案》,同时结合国寿财险江西省分公司前期车险“见费出单”实施进展情况,国寿财险江西省分公司日前就机动车辆保险“见费出单”工作再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安排,主要采取了以下具体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保证“见费出单”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国寿财险江西省分公司相关部门之间,省分公司与中支公司之间工作协调,保证“见费出单”工作按要求顺利实施,省分公司成立由承保管理部、财务部和综合部组成的“见费出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分公司副总经理郭新武担任,副组长由省分公司承保管理部负责人文智、财务部负责人李本芬、综合部负责人曾文桃担任,成员由省分公司承保管理部、财务部及综合部员工组成,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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