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我于2010年3月14日加入,三个月试用期后顺利转正。
从加入***后到2005年7月1日,一直在***部门,后***部门与***部门合并为深圳分公司后,***部门人员也随合并统一归***部门经理***领导。
二、工作情况
1、在2010年3月至2010年6月期间兼任部门内勤,在此期间能认真负责的做好本部的内勤工作,包括:报案登记、2010年主办案件16起,协办17起,主要是一些小额案件和代查勘,主要案子如下:
***酒店暴雨案:由于对建筑装饰如何修复不熟悉,加上保险公司的意思想拒赔,所以想等被保险人提供修复方案后再行定夺比较稳妥,这样
就导致很被动,而现在被保一直未能提供具体索赔资料,所以案件一直无进展。好在同被保和保险公司双方沟通较好,虽一直未结案,双方对我司暂无异议。
***市场水湿案:由于被保开始期望值比较高,索赔金额14万多元,而最终赔付为3万多,虽被保签了确认书,我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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