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未修好去做鉴定,贬值损失不能支持?
[案情]今年3月2日,郭某驾驶压路机撞到了梁某停在路边的轿车,造成轿车损坏。交警大队认定,郭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经溧水县物价局鉴定确定,车辆的直接损失为7000多元,梁某将郭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在审理过程中,梁某觉得车子即使修好了,总是没有原来的好,存在一个贬值的问题。于是又申请对车辆贬值损失进行鉴定,法院委托鼓楼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进行鉴定,鉴定价格(贬值损失)为11400元,鉴定费为2000元。梁某就此要求郭某赔偿。
郭某认为,梁某要求赔偿贬值损失没有法律依据,同时郭某对鼓楼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结论也有异议,因为车辆没有维修好就去做鉴定,是不合理的。
[处理]法院认为,该鉴定结论系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郭某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对车辆的贬值损失,郭某应当赔偿。最后法院判决,郭某赔偿车辆损失7000多元、车辆贬值损失11400元、鉴定费2364元,共计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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