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思博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告诉记者,此类案件关键在于,能否充分证明车主修车费用比定损价多的那部分是否是由因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而引起的,是的话保险公司理应承担责任,否则损失就该由车主自掏腰包。同样。车主对于其采取的措施是否合理的诉讼举证程度,决定了其是否或多大程度上对差额部分承担责任。
陈律师提醒广大车主,车辆出险后,车主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尽快取得事故责任划分证据。车主和保险公司在选择维修单位、修理的项目和方式等方面原则上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达成一致。如果双方就此不能达成一致的话,车主有权利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即车主有权选择适合的维修单位、维修项目等。如果说,因保险公司一方过错导致损失扩大的,保险公司应当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额外责任。在未与保险公司达到一致的情况下擅自修车的单方行为只得到法院的部分认可,也承担相应责任。...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