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我可没耐心等定损员查勘现场,天都快黑了,我还要赶回家照顾孩子。”在某保险公司营业大厅,记者看到一位女士正拿着修车单据,面对保险公司的拒 赔决定而愤愤不平。她说自己的汽车是在二环线上被撞的,附近正巧有一家修理厂,就先去修了车,没等保险公司派人定损。“何况车险不就是参照修车单据与事故 证明书给予理赔的吗?现在我资料都收集齐全了,你们凭什么不赔啊?”
解读:“车主擅自修车的费用不能等同于定损费用,因为各家修理厂的 修车标价都不尽相同,而车主自选修理厂属于车主个人行为,车主理应独自承担高出市场均价的修车费用。”理赔专家表示,定损单上的维修价格是保险公司根据汽 车完全修好的情况下所需要支付的维修费用来预先设定的。除非汽车维修过程中发现新的故障,需要重新定损,否则定损单的维修价就作为确定理赔款的唯一有效依 据。“车主如果先修车后定损,我们缺乏客观的事故查勘定损过程,为了规避少数人故意夸大事故损失而非法牟利,我们只能按照这类修车项目的市场均价给予理 赔。”保险公司这样表示。
建议: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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