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车盗抢险条款
本附加险的保险车辆指领取了正式牌照的机动车辆。
1.保险责任
1.1保险车辆(含投保的挂车)全车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经市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实,满三个月未查明下落;
1.2保险车辆在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2.责任免除
2.1非全车遭盗抢,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被抢劫或被抢夺;
2.2被他人诈骗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2.3被保险人因违反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国家机关罚没、扣押;
2.4被保险人因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而致车辆被抢劫或被抢夺;
2.5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2.6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全车或部分损失;
2.7保险车辆在修理或被扣押期间被盗窃。
3.赔偿限额
附加险的赔偿限额按保险费的倍数确定,其中:15座以下车辆的最高赔偿限额为保险费的50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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