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黄先生买了一辆货车,雇佣小朱当司机跑业务,去年车辆出了故障,小朱把车停在路边修理,由于没设置警示标志,被后面高速行驶的一辆货车撞出十余米。他的大脑严重受创,住院三个多月后才脱离了生命危险。对这次事故交警部门认定,货车司机负80%责任,需赔偿24万元。小朱负次要责任。但货车司机的赔款一直没全额到位,因为黄先生已购车上人员责任险,黄先生也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据交警的记录,认为小朱是在路边修车,属车上责任险规定的“人离车不赔”的免责条款,拒绝赔偿,但黄先生认为小朱当时是在驾驶座上修车而未离开车子,可按车上责任险索赔3万元。经调解后,保险公司赔付了1.5万元。
专家提示: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车上责任险是指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上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和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被保险人为减少车载货物损失而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保护费用。事故发生时,小朱正在排除车辆的事故,因此仍在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范围内,但是...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