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大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车险合同一般均于签订的次日零时起生效。在汽车保险生效时间触发之前,车主最好避免驾驶汽车,以防在没有车险保护的情况下裸车上路,由此带来的风险将由车主自己承担。案例:李先生至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轿车一辆,当日下午支付了20万元的购车款,其中包括了由代办投保手续的费用,在获临时移动证后于当日将车提走。第二天,销售公司代李先生在某保险公司办理了该车保险手续,汽车保险生效时间是在第三天的零时。殊不知,李先生却在购车的次日,也就是第二天下午驾车行驶并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产生住院医药费2.4万余元。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先生负全部责任。李先生认为是因销售公司代投保不及时导致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理赔,造成了损失,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销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2.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生效,但双方对销售公司何时需办妥投保手续并没有作出明确约定,销售公司也未承诺过保险合同何时生效,李先生也未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故对于李先生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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