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2009年,车主彭小姐驾驶北京现代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自己的爱车和一辆宝马车、一辆丰田车不同程度受损,彭小姐负事故全责。在随后的修车保险理赔中,因宝马车的实际修理费和保险公司请评估公司作出的车险估价损失相差达5万元以上,因此双方产生了纠纷,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彭小姐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支付宝马车的实际维修费用。这个案例也引起了诸多有车一族的关注,他们也很想知道,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后,如何才能既修好自己的爱车,又能顺利获得理赔?
案件分析:除了打官司只能靠协商
开车上路,难免磕磕碰碰。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除轻微损失的小事故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外,不少事故都会涉及车险估价定损和保险理赔。而依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处理方法又会有不少出入,这其中就有不少的学问。
车险专家说:机动车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后,就确立了合同关系,保险公司和机动车成为合同的主体,双方之间的任何事情都必须相互协商解决。如果抛开主体去找第三者是没有用的。当然,在最终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寻求通过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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