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人员伤亡的哪些费用?
答:对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人员伤亡的哪些费用?
答:对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责任险的人员伤亡费用,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承担赔偿的费用,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凡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费用,应重新核定,对不合理的部分应予剔除。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可以负责赔偿的合理费用为:医疗费(限公费医疗的药品范围,伤者需要转院赴外地治疗的,须由所在医院出具证明并经事故处理部门同意方可负责)、误工费、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经医院确定需要护理时,护理人员最多不超过二人)、就医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鉴定费须经保险人同意,方可负责)、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伤亡者直系亲属及合法代理人参加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如:精神损失补偿费、困难补助费、保户处理事故人员的生活补助、招待费、请客送礼费、事故处理部门扣车后的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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