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人员伤亡的费用和事故责任的免赔率
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人员伤亡的哪些费用?
答:对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人员伤亡的哪些费用?
答:对第三者责任险和车上责任险的人员伤亡费用,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承担赔偿的费用,应符合现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凡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费用,应重新核定,对不合理的部分应予剔除。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可以负责赔偿的合理费用为:医疗费(限公费医疗的药品范围,伤者需要转院赴外地治疗的,须由所在医院出具证明并经事故处理部门同意方可负责)、误工费、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经医院确定需要护理时,护理人员最多不超过二人)、就医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鉴定费须经保险人同意,方可负责)、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伤亡者直系亲属及合法代理人参加交通事故调解处理的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
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如:精神损失补偿费、困难补助费、保户处理事故人员的生活补助、招待费、请客送礼费、事故处理部门扣车后的看车费、各种罚款和其他超过规定的费用,均不负赔偿责任。
事故责任的免赔率是怎样规定的?
答:保险公司在计算赔款时,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在依据条款约定的免赔率免赔,请注意不同的条款免赔率是有差别的,以下是中国人保家庭自用车辆保险条款的免赔情况:
1.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8%,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2.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15%。
3.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15%。
4.约定驾驶人员的,非约定驾驶人员使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增加免赔率5%。
赔款后保险单还有效吗?
答:第三者责任险赔偿后,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限继续有效。
家庭自用损失保险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保险人在支付赔款后,保险合同终止,不退还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按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保了第三者责任险,是不是也同时涵括了对车上人员的保障?
答:不包括,要对车上人员的安全予以保障,还需投保车上责任险。该险种负责赔偿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包括司机和乘客)和所载货物的损失。
保了车上(货物)责任险后,若车上货物掉落导致他物受损,赔吗?
答:车上货物掉落导致他物受损,该责任属于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范畴,即对车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来造成他人(即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的损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2013年4月15日
各国都注意通过法律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和处理交通事故以有效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