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保险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二、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5万元以内协商确定。
无过失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的附加险
负责赔偿在交通事故中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虽然本车无过失,但车主为抢救伤员等已经支付而无法追回的费用。
1、保险责任
承保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为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身伤亡和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一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返回的费用,保险人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现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该项目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款,每次赔偿均扣除20%的免赔额。
2、保额如何确定
您投保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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