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醉驾最高上浮570元
根据《通知》规定,各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要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明确饮酒后驾驶、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上浮费率的标准。各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交强险费率方案、交强险费率浮动办法,不得擅自加收或减收交强险保费。
北京市保监局日前宣布,北京地区交强险费率浮动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不追溯2010年3月1日之前发生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酒后驾驶一次,被驾驶机动车次年交强险费率上浮15%;醉酒后驾驶一次,上浮30%;累计上浮不超过60%。此外,如果上一保险年度发生饮酒驾驶违法行为2次,醉酒驾驶违法行为2次,则“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费率浮动比率”为60%。
阳光财险车险部相关人士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2008年公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六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一年交纳交强险费用950元。如果按酒后驾车一次交强险上浮幅度15%计算,上浮后保费价格将是1092.5元;按醉酒驾车一次交强险上浮30%计算,上浮后保费价格为1235元;按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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