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调整后的《北京地区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浮动方案》,将作为北京保险行业指导方案,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由在京经营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自主选择使用。
此次正式公布的方案与此前公布的《费率浮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相比做出了部分调整。新的《费率浮动方案》采纳了具备实施条件的合理建议,将赔款金额作为浮动因素纳入方案,适当调整了上年赔款次数的浮动系数和档次。
据中国人保一位不愿具名的车险业务人员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新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广大车主真正享受到车险浮动费率带来的好处,可以真正使车主自觉做到“谨慎安全驾驶,换取保险优惠利益”。
“现有的费率只是支持了给予车主每年缴纳车险费用一定程度的优惠,而且各个保险公司都有所不同,同时以往还存在车主在一家保险公司出保次数较多,换到另一家保险公司同样可以享受优惠的情况。”该业务人员表示,新方案实施以后就不会再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从事汽车领域研究的北京科技职业学院物流学院院长敖文对本报记者表示,汽车保险制度的健全是整个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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