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首次调整
2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费率方案》。按照新方案,交强险总责任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都得到了调整,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保持2000元不变。另外,保监会还对一些车型的交强险保费进行了调整,同时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正式启动。
由于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上调,原来由商业三责险承担的部分保险责任转由交强险承担。因此,自2月1日起,与交强险相配套的商业三责险也进行不同程度的降价,费率综合平均下调17%。
点评:交强险自2006年7月出台以来,就遭受保费高、保额低等质疑,本次调整的出发点即降保费、增保额,在增加机动车保险事故责任赔偿限额的同时,也减轻了投保人的负担。
这次调整对车主实际支付商业三责险保费的影响并不大。但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提高,连同商业三责险费率的下调,经营压力陡增,车险业面临严峻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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