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保险公司的应收保费中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代理机构收到保费尚未入到保险公司帐上的部分,二是大型客户因保费支出数目较大分期交付的保费,因合同已生效而存在的承担责任未收保费的应收保费。
对于第一种情况,目前较规范的公司采取月结的方式,即每月在规定日期与中介机构结算上月的应收保费;而在第二种情况下,大客户基本都在数年的车险交费中形成了分期交费的消费习惯。
也有业内人士称,以往有些公司会利用应收保费虚列手续费支出,尤其是新兴公司依靠高额手续费抢占渠道资源,见费出单的实施断了它们的这条路。
按照北京保监局规定,到2008年1月1日不能实现车险见费出单的公司,应自行停止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业务的经营。
对此,北京保监局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处罚措施,该局财险处负责人表示,北京保监局专门组织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责任追究制,由各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负总责,严格执行见费出单制度要求,如有违反规定的公司,将依法严肃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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