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1日起,我国保险行业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机制”。而据本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8年7月20日起,本市就已经开展快速理赔机制,互碰自赔也是其中一部分。然而,近日有读者反映,在遇到刮蹭事故后对到场交警的判决提出异议,但由此引发保险理赔成了难事。原来由于目前事故责任的划定对第二年的保费有一定影响,一些车主不愿在责任认定上妥协,因此引发的纠纷不少。
快速处理需双方同意
目前,本市共设有8个快速处理中心,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具有交强险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派员进驻,实行交通事故处理、保险查勘定损一站式服务。不过,快速处理通道有一定的准入要求:事故需发生在本市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事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并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业内人士特别提醒车主,快速处理需要在双方协商无争议的情况下实现。如果对于责任认定有异议,不适合走快速处理通道。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具体流程为...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