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生活车辆的年审和检验有一些车主投保第三者责任险仅仅是为了办理完车辆的年审和检验后就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但是这样做行吗?
以前的法律、法规仅仅是要求车主在办理车辆年审和检验时必须有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证明,并没有强制要求车辆在有效
期内必须有第.三者责任保险。但是,随着新法律的颁布和实施,上述做法就是非法的了。
2004年5月旧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因此强制第只者责任保险必须购买。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后,对第共者
的赔偿将大幅度增加,超出强制第共者责任保险的损失部分要由车主承担,所以车主可以考虑购买商业性的第三者责任保险作为补充。另外,关于第三者责任险,((r17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趁沙还有以下规定:
第11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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