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车友都买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但对于“第三者”的界定大家未必都清楚,不少车主因为对第三者的界定范围存在模糊认识,不仅妨碍了保险赔偿的顺利进行,有时甚至损害了车主的自身利益。下面我和大家一起探讨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对“第三者”的界定方法。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界定一:未在车上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是否属于第三者?很多保险公司没有将这些人员纳入“第三者”的范畴。我认为,这显然不合理,也不合法。通俗地说,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第三者”一般是指车祸中被撞的一方。从理论上讲,除了驾驶员本身和车上人员,其他人员都可称为“第三者”。那么被保险人的家属和驾驶员的家属只要在事故发生时不在车上,也应该归入“第三者”的范畴。因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只要该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造成了车上人员以外的其他人(第三者)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就应当根据法律或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因此说,除了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本人及车上人员外,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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