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辆必须上第三者责任险。但是,到底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包括哪些,哪些人员和财产不属于第三者责任险的理赔范围?普通消费者的理解是除当事双方以外的人员和财产。然而,在保险理赔的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对于第三者的定义却与消费者的理解并不相同。
一、如何界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
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责任保险是财产保险中的一种,根据《保险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对于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概念,保险法及新交法中并无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解释〉的通知》,将第三者责任险定义为:保险车辆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一、被保险人应否对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判断是否属于第三者的基本法律标准。
现所讨论的“第三者”源自保险法中的责任险制度,我们首先应当看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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