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时,又一起司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不负责任却状告保险公司,要求按新交法赔付第三者强制险案在门头沟法院开庭。记者注意到,此前在朝阳法院和宣武法院均已有类似案例,并均为保险公司败诉,但保险公司为何明知要败诉还硬着头皮打官司呢?其代理人坦言,新交法出台已近1年,但时至今日相关配套措施仍未制定,把保险公司置于尴尬境地。
去年6月2日,赵师傅驾驶小货车与骑自行车的岳女士相撞,后经交警认定,违章骑车的岳女士负全责。为救治岳女士,赵师傅共垫付医疗费10669.78元,在交通队认定他无责后,赵师傅向法院起诉讨要这笔钱。去年10月份,门头沟法院判决认为,根据“新交法”76条的规定,在未超出第三者责任险限额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法院据此驳回了赵师傅的诉讼请求。根据该案判决,赵师傅再次提起诉讼,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门头沟支公司在第三者强制险范围内理赔。
“我们知道在已经判决的几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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