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市场上,好象还没有哪个险种像交强险这样,引发如此强烈的关注。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我国实行交强险制度,而它却遭遇难产、迟迟不能问市开始,社会就不停呼吁交强险尽快出台;而在其实行一年,即将迎来周岁生日时,它更是被舆论紧紧包围,不时成为各媒体的头条,人们的关注则聚集在对它的种种不满上。连带着交强险的监管部门保监会,最近也动辄得咎,不论做出什么决定,发表什么言论,都会马上受到质疑和责难,甚至被人告上法院。 交强险受到这样的关注,与它的地位是相称的。作为一种政府强制保险产品,它“强制”的对象是数以千万计的车主,与之相关的则是数以亿计的走在路上的行人,可以说,交强险是一个关系全民的险种,由于其法定强制性,它与人们、与社会的关系远比一般市场保险产品紧密得多。交强险的实施过程,是以交通事故为纽带联系起来的不同人群之间利益调整、利益平衡的过程。既然牵涉到这么多人的切身利益,特别是事关社会公共利益,它受到格外关注是理所当然的。 舆论对交强险的不满,几乎涉及交强险的各个方面。从责任范围、费率厘定、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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