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39年颁布首部“车主赔偿责任保险法”以来,德国交强险市场经过近70年的发展已相当完善。赔偿责任险属于强制性法定保险,无论是购买新车还是二手车都必须投保。同时,车主可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也将根据相关标准不断调整车主费率。 强制投保 高额赔付 “车主赔偿责任保险法”规定,所有机动车车主有缴纳赔偿责任险的义务,“车主不缴纳强制险是一种犯罪行为”,将受到刑事处罚。实际上,在德国,任何车主在新车登记时,都必须首先提交保险证明,否则不能落户。 德国交强险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方保险公司负责向对方支付伤员救治、汽车修理、误工损失和交通补贴等费用。除此之外,车主还可自愿投保其他险种,如保护责任方自身车辆的车辆自身险,保护乘客安全的乘客意外险及诉讼费用险等。 德国法律规定,只要具备相应资质的保险公司均可经营交强险,不同公司可与客户谈定不同费率。同时,所有保险公司最高赔付额不得低于一定限额。此外,根据事故性质,总赔偿金额最高可达5000万至1亿欧元,单个人的人身伤害险最高赔偿可达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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