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是订立保险合同、载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凭证,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依据。因此,缮制保险单、证工作质量的优劣,往往直接影响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顺利履行。缮制和签发保险单、证的流程为:缮制保险单,复核保险单、收取保险费,签发保险单、证*清分保险单、证、保险单、证归档。
1.缮制保险单
缮制保险单是在承接保险业务后填制保险单的过程。业务内勤接到投保单及其附表后,根据核保人员签署的意见,即可缮制保险单。保险.单一般由电脑出单,具体做法如下:
将投保单有关内容输人电脑中保险单的对应栏目,同时在保险单“被保险人”和“厂牌型号”栏内登录统一规定的代码(一单承保多车时,厂牌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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