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机动车实行强制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分为两大类: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和附加险又分别有不同险种。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附加险又分为全车盗抢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基本险可以独立进行保险,但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分别承担保险责任。当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或灭失时,保险合同即告终止
1、车辆损失险(A):撞、倾覆、坠落、外界物体坠落、倒蹋、暴风、龙卷风、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泥石流、滑坡、地陷、崖崩、雪崩的损失。
2、第三者责任险:B)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发负责赔偿。
3、车上人员(D1):事交通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每份最高赔付限额死亡1万元,受伤住院8千元。
4、玻璃单独破损险(F):风玻璃或车窗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
5、车身划痕损失险(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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